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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对人体各个系统的危害有哪些?

2020-10-12 09:35:50 浏览次数:
甲醛对人体的危害涉及多器官、多系统。

急性的刺激反应最为常见的就是眼部、呼吸道的刺激症状(如流泪、打喷嚏、咳嗽、恶心、呼吸困难、头痛等)。

注意了,如果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那可进一步诱发多个系统的疾病(如结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气管炎及其它变态反应性疾病)。

从作用机理来看,有实验证明,甲醛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体内酶活性的改变以及内分泌免疫系统的改变,
如果是高浓度的甲醛对于我们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都有较大的毒副作用。

 

●呼吸系统

从甲醛的理化性质来看,它具有高水溶性,95%吸入的甲醛在上呼吸道被吸收,只有相对小部分进入肺部,到达肺泡黏膜。因此,甲醛对呼吸系统的影响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我前面提到的上呼吸道相关症状。在急性刺激下,甲醛可以引起喷嚏、咳嗽、鼻炎等,如果是在长期慢性的接触条件下,甲醛是一种引起哮喘的重要空气污染物,如果是因职业因素长期接触,甲醛是可诱发职业性哮喘病的。注意了,有临床研究显示,职业性哮喘病预后是偏差的,暴露的时间、就诊时哮喘病症状的严重程度都是决定预后的重要因素。
 

●神经系统

甲醛它属于神经毒性物质。有实验证实,它可引起神经系统的变性、坏死,DNA、RNA合成减少。有学者通过对长期从事解剖工作人员(尸体标本需在福尔马林的浸泡下才可保存)的研究发现,他们的记忆力、灵敏度、平衡功能、协调功能等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降低。而长期接触甲醛的人群,可以发生不同程度的头痛、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等不适。

 


●胚胎毒性及致畸作用

因为甲醛能够通过胎盘屏障,在子体组织(胎儿)中达到高于母体的浓度。有动物实验证实,孕鼠暴露于甲醛的环境中,可以诱导胚胎的死亡,通过对小鼠染毒后,这个实验的小鼠它的精子数量、形态、活动度都会显著减少,精子的畸形率也会明显的升高,故甲醛是公认的能产生胚胎毒性、导致胚胎畸形的重要环境污染物。
 

●其他系统/危害

致癌:早在1981年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在《Current Intellignece Bulletin34》中就将甲醛列为可疑致癌物,而且也有多种体外的动物实验证实,甲醛具有明显的致癌性;

内分泌系统:甲醛接触者可出现手颤、眼颤、手掌多汗、肢体麻木、肢端触觉降低,如果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0.017mg/m³-0.0678mg/m³)还会引起妇女月经紊乱;

皮肤: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和黏膜刺激症状,因为甲醛蒸汽可在空气中直接接触皮肤,引起皮炎、皮肤发红、剧痛、裂化以及水疱反应,如果长期、反复的刺激则可引起指甲软化、黑褐色变;

肝脏:从甲醛在人体的代谢途径来看,甲醛主要是在肝脏代谢,肾脏排出,当我们体内的甲醛超过了肝脏的最大解毒能力时就会损害我们的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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